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院)正式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复旦大学、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已取得博士学位或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申请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3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招收计划
序号 |
学科 |
研究方向 |
招收 人数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1人 |
2 |
科学社会主义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1人 |
3 |
党史党建 |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与经验、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1人 |
4 |
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
1人 |
5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人 |
6 |
公共管理 |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 |
1人 |
7 |
社会学 |
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 |
1人 |
三、申报材料
请于2019 年12 月15 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A4 纸打印,一式五份)通过EMS 寄至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材料寄出,不予返还。具体材料如下:
1.博士后申请表(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填写、打印);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在面试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
3.证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课题立项情况、咨政成果、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等)、博士学位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
4.拟报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概要(应包含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步骤,字数不限);
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申请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需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函件。
四、招收流程
坚持“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录用名单,经政审、体检后择优招收。
五、相关待遇
(一)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两年内),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绩效等);
2.享受我省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另外享受校(院)提供的每人每月2000 元生活补贴;
3.给予每人10 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
4.免费提供校(院)内临时性住房;
5.博士后期间可申请校内、校外科研项目,以我校(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可按照创新工程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在职博士后享受我省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另外提供1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博士后期间可申请校内、校外科研项目,以我校(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可按照创新工程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享受待遇按照博士后合作培养协议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613室。
邮 编:250103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话:0531-87089087
邮箱: zgk@sddx.gov.cn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