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评奖办法》要求,经研究,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大企业党校集体或个人所取得符合《山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评奖办法》规定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二、组织申报
各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大企业党校负责本单位材料汇总审核,按分配数额(见附件1)统一推荐申报。
三、材料要求
1.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参评成果原件,社会反应(如:被转载、论点摘编、书评、被采纳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各1份。科研项目成果需提交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原件;
3.经学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科研和智库工作处将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凡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1)成果归属权有争议的;(2)申报材料填写不详细及申报材料不齐备的;(3)逾期申报的;(4)逾期要求变更参评成果的;(5)成果单位署名非本单位的;(6)申报表中有内容与相关申报材料不相符的。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科研和智库工作处。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联系人:迟艳涛
联系电话:0531-87089132
电子邮箱:kych@sddx.gov.cn
附件:1.申报数额分配表
2.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3.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一览表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2019年11月13日
上一篇:关于确认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